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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教材编写和出版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2020年01月04日 12:33  点击:[]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学校研究通过的《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教材编写和出版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2017年6月19日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办公室                 2017年6月28日印发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教材编写和出版管理办法(暂行)

教材是课堂教学的基本依据,是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深化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我校教材建设,调动和鼓励我校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编写高水平应用型特色教材的积极性,不断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自编、出版教材出版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科教兴国战略,紧密结合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的实际,努力反映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生产实际的最新成果,提高自编教材的科学性和适用性,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系列应用型教材,使人才培养更好地适应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第二章  教材编写

第二条  编写和建设要求

1、教材建设要从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实际需要出发,有计划、有重点、有保障地做好教材建设工作。 

2、教材建设能够与时俱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要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先进教学理念,反应人次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的最新成果,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方法与手段,经教学实践检验效果显著,反应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

3、 教材建设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4、教材建设的形式多样化,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使教材更加情景化、动态化和形象化,充实数字化教学资源,构建动态、共享的课程教材资源库。

5、我学校教师为第一主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强的研究能力和丰富的实践阅历,原则上具有副高级职称;教材编写团队结构合理、实力较强,鼓励行业人员参加。

第三条  教材编写申请范围

教材编写要从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际需要出发,编写申请范围主要包:

1、教学经验丰富和学术造诣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编写有专业特色的应用型专业教材。

2、符合我校实际,但无适用正式出版配套教材的课程,尤其是我校特有专业的专业课程教材。

3、     内容创新、富有应用特色的通识基础课程和学科专业基

础课程教材。

4、     具有改革创新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

5、     体现校企合作的课程教材。

6、     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

第四条  编者条件

1、主编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除对本学科有较深造诣外,还必须具有较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较强的文字能力,对本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作用及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关系等方面能提出一定的独到观点和见解。

2、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参编人员由主编从担任本课程教学的教师中选择,提倡邀请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参加教材编写。

第五条  编写原则

1、教材内容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泄露国家机密,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特点,强化实用性。初次编写的教材可以讲义形式印刷使用,使用一至二轮以后,经教材编写建设指导委员会审核同意可公开出版。

2、教材编写应遵守《著作权法》,坚决反对剽窃抄袭,提倡知识创新。凡因违反《著作权法》所产生的后果,由编者自负。

3、教材内容的确定应以本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依据,在符合教学大纲和教学要求的前提下,适当增加教学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力求具有自己的特色。

4、必须保证教材内容科学性。概念的说明、原理的论证、公式的推导都必须正确无误;数据的处理和现象的叙述要有充分可靠的依据。应具有与本门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要根据本门课程的性质、任务及发展前沿充实新内容,反映现代科学技术新成就。

5、必须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学校鼓励教师与企业人员联合编写教材,既要突出前沿知识和我校专业特色,又要突显企业生产所需知识,更利于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淡化教材内容的系统性。根据学生知识结构的实际需求确定教材的编写内容,不必过分强调本学科知识的系统性,同时贯彻“少而精”的原则,要认真精选内容,做到主次分明,详略得当。根据课程性质和培养计划中的课时数,编写字数标准一般控制在4000-7000字/学时。

7、注意与相关课程之间的配合,避免各课程教学内容相互脱节和不必要的重复。

8、文字精炼、通顺,说明清楚,便于自学;图表清晰、准确;计量单位采用标准的国际单位制,名词、术语、符号等应符合国家的统一规定,无统一规定的应采用习惯用法,全书应该一致。

9、实践性环节的教材应符合实验(实践)教学大纲要求,充分反映现代科学实验技术,注重学生应用理论知识综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科学研究方法和技能的训练。

第六条  申报程序

1、自编教材(讲义)的编写须提前一学期,由主编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自编教材申请表》),报各学院(部)审批、汇总后,报学校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审批。

2、新编教材的主编要对自编教材的特点和特色进行阐述,并提交书面材料。

3、所有本科生教学用书的修订一律要纳入学年教材编印计划。

4、未经审定、未列入年度编写计划的,学校不予资助。

5、凡列入校教材编印计划的教材,必须按计划进度编写、审稿、付印。未按时完成的教材,须重新申报。

第三章  教材出版

第七条  学校年度教材编印计划是教材付印的依据。凡纳入计划的教材,须按以下程序办理方可付印。

1、审稿:自编教材(讲义)定稿后,主编应将讲义送学院(部),由学院(部)主管教学院长(主任)指定对该学科有较深造诣的教师(必要时可请校外专家)审阅讲义文稿,填写《讲义审阅意见》。

2、付印:审稿意见认为可以出版的讲义,主编应填报《教材印刷申请单》,经学院(部)主管教学院长(主任)审批后,连同讲义、《讲义审阅意见》一并送教务处教材科报备后由编写者送印刷单位。

第八条 为保证讲义印刷质量和课前到书率,讲义文稿须在使用前1个月(不包括寒暑假)交到印刷单位。

第九条 讲义文稿格式要符合印刷规定。讲义一经印出必须按期使用。不得因教师更换等理由而拒用。

第十条  自编教材(讲义)一律在封面上印有主编及审稿人姓名,其他参编人员应在前言中加以说明。

第十一条  准备正式出版的自编教材(讲义),原则上要在自编教材(讲义)使用一至二轮的基础上,再经修订完善后出版(应明确出版时间、教材定价、印数以及本校的使用册数等)。

第四章  教材经费

第十二条 学校每年列支教材建设经费,教材建设经费用于资助我校应用型特色教材的出版。主编为我校教师的教材,在讲义印刷使用后每部奖励1万元,正式出版每部资助3万元,正式出版使用后每部再奖励1万元。

第十三条 教材出版资助经费用于编写教材的正式出版,专款专用,凭票限额报销;教材编写奖励资金由主编根据参编者贡献大小分配。

第五章  教材评优

第十四条 为提高教师著书立说的积极性,鼓励教师编写高质量教材,促进我校教材建设,提高教材质量,学校决定定期评选优秀教材。

第十五条 优秀教材评选原则上每两年一次(评选时间与教育厅相关评选同步)。

第十六条 评选范围:凡我校教师主编,并经过两届以上(含两届)学生使用,在规定年限内(具体见评选实施细则)出版的本科教材(教学参考书须为教学大纲或授课计划表中所指定的),均可申请参加评选。

第十七条 已获得校级以上的获奖的教材不得再次参加同级评选。经再版内容更新1/3以上,质量有明显提高,且又使用两届以上的,可以再次申报。

第十八条 评选标准

1、全面准确地阐述本学科先进理论与概念,充分吸收本学科国内外前沿研究成果,科学系统地归纳本学科知识点的相互联系与发展规律,深入浅出,案例生动,结构科学,体例完整,理论联系实际。

2、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充分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阐述理论,分析案例,研究问题。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因材施教,在内容体系改革上有新的突破,与国内同类教材相比有明显的特色。

3、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注重素质教育,具有启发性,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实际使用效果好,深受师生广泛好评,有效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4、编写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文字规范,语言流畅;图表准确, 配合恰当;计量单位符合标准。

5、装帧设计大方美观,印刷质量好,墨色均匀,校对差错率低。

6、知识产权归属清楚。

第十九条 评选程序

1、编著者向所在学院(部)申报,并填写校优秀(重点)教材申报表。

2、学院(部)教材建设委员会初步审定推荐教材,同时组织同行教师和学生,对推荐教材进行评议,收集反馈意见,在学院(部)内张榜公布,各学院(部)在确定名单后,将所推荐的教材申报表、教师评议表、学生评议统计表及样书(各项一式两份)交教务处教材科。

3、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在各学院(部)推荐参评教材的基础上进行初审,对符合基本条件的教材,聘请专家评审。

4、专家意见汇总后,由教材建设委员会评审选出校级优秀(重点)教材,公示后择优推荐参加省(部)级以上优秀(重点)教材的评选。

第二十条 奖励办法

1、校级以上优秀教材颁发证书和奖金。

2、校级以上优秀教材奖在教师晋升职称时与同级教学成果奖享受同等待遇。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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