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工院招就〔2011〕28号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关于做好核发《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有关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核发〈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11〕7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发放对象和创业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流程
1.《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发放对象是我院毕业年度内在校期间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其中,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2.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向创业地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由创业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一并作为当年及后续年度享受创业税收扶持政策的管理凭证。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创业的,可凭毕业证书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对有关情况审核认定后,对符合条件毕业生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3.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核发流程
1.根据文件要求,我院《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由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统一管理和核发。
2.申请和资格审核
(1)符合条件的年度内应届毕业生填写《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在我院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下载),经毕业生资格审查会议通过并由所在院系、教务处、学生处审核盖章。主要审核内容为:学籍验证、是否可以正常毕业。
(2)持申请表,《创业计划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到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为:创业项目是否符合政策范围、照片是否符合证书要求等。
(3)通过初审的毕业生注册登录教育部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cy.ncss.org.cn),按照要求在网上提交《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网上申请流程为:先根据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层次验证学籍;验证通过后,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创业项目信息;按规定格式上传照片后,申请提交完成。
3.网上审核申请数据。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对毕业生在网上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后注明已审核,并在网上提交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4.证书发放。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由学校统一打印证书发放到学生手中。
5.查询。学生可凭身份证号和登录密码,查询创业证审核进度。
6.《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采用实名制,限本人使用;若遗失或损毁,需本人持有效证件到学院申请及时补发、换发。
三、做好政策宣传
为了推动广大高校毕业生创业,教育部联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高校毕业生创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以下简称创业证)是对大学生享受这些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凭证,做好创业证审核发放,关系到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院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宣传,做好服务,帮助广大毕业生知晓政策、用好政策。
联系人:牛冰非
电 话:62509209
附件:1.《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样式
2.《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表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 核发 毕业生 创业证 通知
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办公室 2011年3月8日印发